书书小说网 > 侦探推理 > 穿越去砍鲨 > 229东西明星对抗赛三

229东西明星对抗赛三

 热门推荐:
    ()在后世,国人送给纳什一个绰号“风之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个人的速度非常的快,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他的指挥下,太阳的进攻速度,总是迅疾如风。

    快攻,纳什一上场,就带着篮球飞快的向着都东部队的篮下推进。快攻讲究一个“快”字,但并不是单纯的快了,就能够被称为快攻。就像刚才,纳什没有上场的时候,场上的两支球队的攻防节奏都非常的快,但这根本称不上快攻,说的不好听一点,刚才完全可以用乱打来形容。

    同样是快,但是这次西部队的进攻思路,相比起刚才,骤然的清晰了不止一点,完全可以用脱胎换骨来形容。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一个好的控卫,对一支球队的巨大帮助。到这里,我们或许就能理解麦克米兰的巨大怨念,还有巴克利,明明是个超音速球迷,还要无休止的讽刺里德诺的原因。

    当然,这一切转变也不能完全的归功于纳什。篮球是一项团体运动,一个人再强,没有合适的队友,也带动不起一支所向披靡的团队。

    众所周知,超音速是一支典型的快攻球队,说他们将快融入了自己的骨头血液里也一点也不为过。还有邓肯,马刺队是以严密的防守著称,但不要忘记,就在去年,张伯伦还是这支球队里面举足轻重的一员。张伯伦抄袭后世的太阳的“炮轰战术”,让这支著名的单数年球队,破天荒的在双数年得到了一座原本不应该属于他们的总冠军奖杯。所以对于这个战术,邓肯当然也是不会感到陌生的。

    一个团队五个人,其中四个人都专业的研究过快攻,只有加内特,对这个战术不是那么的属xing。于是在其余的四人沿着清晰的路线飞奔向对方的半场的时候,我们伟大的“狼王”,暂时的成为了这支临时球队的唯一短板。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一样,盲目的追随在众人的身后乱窜。好,每支球队都会有那么一两头“害群之马”,虽然这匹马比较大牌。但是也无伤大雅。

    “西部队发起快攻,纳什传球啊,传球,快传球,哎,传了,对了。额”始创于太阳的这种快攻,一点打起来,就非常的漂亮。被这么漂亮的进攻一刺激,张老师瞬间的就有些语无伦次了起来。但是屁服归屁服,立场绝对的不能忘,张老师在眼花缭乱的时候,还是不忘一如既往的催促传球。

    全明星比赛的时候,防守本来就非常的懒散。被纳什带领着队友这么一冲击,作为对手的东部群英,就更加的显得无所适从。但是错有错招。好,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就像是地震,刚才球场的混乱,禁不住也余震了一把。

    这时候队友的位置都非常的好,詹姆斯距离雷阿伦有一步的距离,卡特距离邓肯,也差不多这么遥远,死胖子更是在这时候掉队了,张伯伦杀入他家篮下的时候。他才刚刚费力的跑过半场,所以纳什在这个时候,就萌生了一种秀一秀自己与内线的保留曲目——空中接力的念头。好死不叫死,他竟然在弹跳无敌的卡特头顶直接的高抛了。

    “啪!”卡特条件反shè的,在纳什传球的时候,一巴掌将头顶的篮球扇飞了出去。

    西部队的这次快攻没有打成。直接的后果就是闷头跑在众人身后的奥尼尔,抢下了卡特盖下来的这个球,一条龙带球冲到西部的篮下扣篮得手。

    事情大多这样,很多美丽的事物,总是由无数的瑕疵组成。威廉姆斯、纳什,这样的华丽传球高手,每一次美妙的传球背后,总是伴随着只差毫厘的失误。

    毕竟不是相熟的队友,在这一次的进攻中,纳什吸取了刚才的教训,稍稍的放缓了一下控球的节奏。纳什的篮球智商非常的高,这在nba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要不然他也不会在重回菲尼克斯的第一个赛季,就将德安东尼的战术领悟的如此的透彻。这位菲尼克斯曾经的十四号秀,在篮球暮年重返他初入nba的第一家球队,就给这里的球迷带去了偌大的惊喜。

    相比起太阳的快,现在还打快的超音速、马刺,在进攻速度上要显得慢上一些,更注重队员之间位置的变换和配合。几乎在一瞬间,纳什就想通了这些。

    “控球中锋”是这两支球队所共有的一个特sè。

    “啪!”刚过半场,纳什就将球掉到了张伯伦的手里。一个优秀的控卫,最重要的本领就是,根据场上球员不同的特点,执行不同的战术,这也是控卫被称之为“临场指挥官”的原因。

    张伯伦需要手里有球权,纳什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传球了,而且与里德诺不同的是,他选择的传球的时机非常的好。速度全开的张伯伦,很明显不是奥尼尔可以跟得上的,所以场上的另一个二年级球员詹姆斯,有速度、有身高、有力量,也有想法,就成了防守张伯伦最好的人选。

    詹姆斯在极力的奔跑,就在他快要追到张伯伦的身后的时候,纳什突兀的传球了,这时候篮下无人,张伯伦是所有球员中领先的那个箭头。

    张伯伦是快要轻松的将篮球放到篮筐里的,但别忘了,这是一场表演xing质的比赛。张伯伦在接球的一瞬间,詹姆斯用上了吃nǎi的劲。詹姆斯输给场上的任何人,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是新秀,但是他唯一不能输给的,就是张伯伦,这里面有竞争的因素,也有前仇旧恨,他始终忘不了,骑士在于超音速的那场比赛中,因为张伯伦的压制,那耻辱的大比分溃败的场景。

    “啊!”詹姆斯虎吼一声,面目有些狰狞,将自己的速度强行加快了一丝。但是相反的,张伯伦却在这个时候,竟然向右斜行着向后跨了一大步出去。

    眼睛始终紧盯着篮筐,张伯伦看似随意的,将篮球向着身后一甩。

    纳什传球出去不到两秒钟,就又将篮球接到了手里。令人惊叹的是,就在这瞬间,纳什刚刚完成了与雷阿伦的挡拆,而张伯伦在没有进行任何观察的时候,竟然准确无误的将篮球传到了他的手中。

    “助攻王之间的默契!”解说这场比赛的现场评论员,为这个传球,下了这么一个略带着神秘sè彩的定语。

    助攻如此的美妙,只差最后的一锤定音,但是显然,身处空位的纳什,感觉一个简单的跳投有些污蔑这个传球。在篮球入手的一瞬间,纳什也如同杂耍一样的,没有进行任何的观察,就从自己的背后,把篮球高高的抛飞了出去。

    “啊!”貌似在拖后腿的加内特,这时候如同见了血的害虫,迎着篮球就猛然的冲跳了起来。

    “咣当!”伴随着篮球架激烈的摇晃,比赛进入了第一个**部分。但这并不是全部,功放轮换之后,詹姆斯一个原地三分,稳稳的穿网而过,纳什再次的持球发动了快攻。

    场面几乎与上一次相仿,纳什还是过中线就传球张伯伦,张伯伦一样的回传,然后纳什上瘾一样的继续选择将篮球调入半空。

    一样的空中接力,不过这次最后的人选换成了邓肯。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时候毕竟不多,更熟悉这种战术的邓肯,这一次准确的出现在了该出现的位置。

    “控卫!”球队打得如此的jing彩,战术运转的如此流畅,麦克米兰看着纳什,眼睛一眨不眨的闪烁着莫名的贪婪光彩。

    “换人。”看着看着,麦克米兰实在顶不住自己心里的那份诱惑,趁着一次死球的功夫,再次的选择了换人,这次换下去的是不太适合这种战术的加内特,换上的,是阿朗佐莫宁。

    张伯伦、雷阿伦、莫宁,超音速的铁三角,终于在这个无比特殊的舞台上集合了。

    张伯伦不应该是中锋,在麦克米兰的心里,张伯伦不应该承担太大的防守责任。在他的心里,防守永远比进攻重要,但是唯独张伯伦,他始终认为,应该将其从防守中解脱出来。

    当张伯伦不需要面对奥尼尔,当防守小奥尼尔的重任被邓肯当仁不让的接过来的时候,张伯伦在场上的状态,已经不能有简单的如鱼得水来形容了。

    张伯伦传球,或者纳什传球。在这两个堪称伟大的指挥官的传球高手的带动下,西部掀起了一阵恐怖的得分狂cháo。

    雷阿伦、纳什冠绝联盟的三分绝技。张伯伦、莫宁稳定的中投,邓肯如他脸庞一样的45度打板投篮,西部队在接下的几分钟里,几乎是箭无虚发。

    :24,在比赛进行到第九分钟的时候,节奏就已经被西部队完全的掌握了,大范甘迪选择了换人。他将速度跟不上对手的奥尼尔换了下去,防守专家本华莱士上场,同时换下了场上作用不太明显的詹姆斯,换上了数据“凤凰男”阿里纳斯。

    ps:谢谢大神替朕更衣的打赏,话说俺好久没有见过有人用这种方式支持俺了,泪奔!

    我昨天看了一下5年的全明星比赛,表演没有看到,看到的,完全的是混乱,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