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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法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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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之后,高明快步走入大殿,朝紫微大帝禀报道:“启禀老爷,左辅星君已到殿外。”

    闻听高明所言,紫微大帝才从沉思中醒转,他看向大殿之外,只见大殿门口,高觉正领着管仲在殿外等候。

    紫微大帝朝高明说道:“宣!”

    随即,高明高觉将管仲领入大殿之中,二人交了法旨,随即侍立左右。

    管仲则躬身行礼,拜道:“臣左辅星君管仲,拜见帝君,愿帝君神道永昌!”

    “你且起身!”随着管仲起身,紫微大帝又仔细观察着他,结合后世的记忆,他能够确定,管仲应当可以完成他的嘱托。

    他开口叫道:“管爱卿!”

    “臣在!”

    “孤有一事,关系重大,想要你去办理,你可愿为孤分忧?”

    “还请帝君示下,臣必当竭尽全力,已报帝君知遇之恩!”

    紫微大帝闻言,笑着说道:“好!你且听我道来!”

    “今下界之中,东周已乱,诸国崛起,混战不休!然人族虽乱,却有无数的学说萌芽,教化世人!”

    “这混乱即是劫难,也是机遇!人族经此一难之后,必将大兴于三界之中。”

    “我出身人族,也欲著书立传于天下。既为人族的崛起贡献一份力量,也为我日后的道途打下基础。”

    “今欲遣你下界,为我传下一门学说,好使世人得闻我之真言,领悟大道真谛!”

    管仲闻言,完全没有任何考虑,连忙大礼参拜道:“臣谨遵陛下法旨!”

    紫微大帝闻言,又笑着说了一句:“好!管爱卿此次下界,只待功行圆满,吾当亲自迎接你返回天界!”

    管仲躬身不起,沉声答道:“臣本一介凡俗,孤老于塌前。信得陛下亲赖,简拔于天!”

    “我于天下,于陛下,无寸功可言。今得陛下信赖,委以重任。臣必定鞠躬尽瘁,不负陛下所望!”

    “善!”

    紫微大帝听管仲所言,心中很是满意。这管仲果不愧是千古一相,有辅助君王之能。

    他接着说道:“你且听好,我这学说,名唤‘法’。何谓法?法乃法律、法度、法令!”

    “上古之时,有一异兽,名曰獬豸。其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又有神羊之称。”

    “我今效獬豸之行,立一家曰‘法’,以断世间曲直,使善恶忠奸各有其报!”

    紧接着,紫微大帝就结合后世的记忆,将法家的思想,原则,施行,以及一些重要条款,一一道来。

    管仲听得十分用心,渐渐的,他觉得紫微大帝所言,甚是有理,从心底生出了认同之感。

    这不是因为他身为臣属,也不是因为紫微大帝对他的赏识之恩,提携之情,而是自内心深处升起的认同感,觉得就应当这样。

    以前,在他尚未成神之时,配齐国相印,就已经在治理国家的时候,不经意的用到了法。

    那个时候,他并未深究其中的道理,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这么做对国家有益。

    今日听了大帝所言,才知其中玄奥。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从心底生出一种认同感来。

    而紫微大帝选择管仲来落下这一子,而不是其他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一个具有认同感的同道之人,显然比只会听令行事的傀儡,更符合条件。

    这法家博大精深,后世大行其道,其影响还在儒家之上。又有儒法之称,将其余儒家并列,由此可见法家之潜力。

    儒可是与道、佛并列的学说。

    道、佛乃是道门、佛门所秉持的思想,乃是圣人之道。

    儒家在没有混元圣人的情况下,在人族之中站稳脚跟。更够与道、佛并列,可知儒家思想的不凡。

    而法与儒互为表里,更是后世诸国依仗的治国之道,可见其思想,以及其中蕴含的大道,也是不落于人。

    杨拓自后世而来,所学繁杂,称得上是见多识广。

    而其所学之精华,不在于其开创的历史之道,不在其传下的农家之术,亦不是其所知格物之学。

    格物之学乃是大道之演化,一切尽在道中。只要寻道,问道,悟道,自有所得。

    农家之术虽活人千万,亦不过是大道之法,尊其术而行,观天文地理,自可将其总结而出。

    惟有历史与律法,才各有不同,可以教化世人。

    历史虽不能言,却记载天下之言。万事万物,无不包含其中。

    法则为规则之用,是大道的延伸,是治理三界之良方。不仅人间将有律法,天界亦会有天条,幽冥更有阴律。

    种种现象都足以说明,法为天地之用,是具有无穷潜力的规则表象。

    当初在立下史家学说之时,杨拓也曾考虑过法家学说。只观其潜力,法家学说更在史家之上。

    可是最后,杨拓还是选择了“史”,而非“法”!这其中固然有律法之缺陷,更是杨拓自我之道的选择。

    显然,历史之道比律法之道更适合杨拓自身之道。

    法家潜力虽足,也有其缺陷。那就是其条文僵化,不知变通。这一点,既有其益,也有其弊。

    益,则在于,律法不可变通,能够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可以维护法的公平性,这是“法”存在的底线。

    法若是不公,轻则如溃堤之蚁,腐蚀世界的公义;重则如大厦欲倾,天塌地陷,混沌重生,不分清浊,不辨善恶。

    世间将重回上古洪荒,生灵茹毛饮血,不尊仁义道德,无分忠奸善恶。

    若好人没有好报,恶人没有恶报,则混乱将生,天地永无宁日。

    这是法的根本,是规则的自我约束。

    可也因为这一点,亦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僵化的条款,论迹不论心,终有道德沦丧,仁义不生之日。那时的人们,只会遵循僵化的条款,善心不起,冷漠自私。

    不过,世间万物有阴就有阳,有善方有恶。既然有好的一面,自然就会有其不足之处。

    不止法家如此,诸子百家俱有其不足之处。纵然百家之首的儒家,也并非完美无缺。

    因此,杨拓最后才选择了与自身更契合的史家之道,而非潜力更大的法家之道。

    他则是更看重历史的包容性,不论什么教派,都不会将历史之道当做敌人。

    这诸子百家,除了一些应运而生之人,更有许多的大能下界转劫。

    百家争鸣,大争之世。一但深入其中,怕是会有无穷因果。

    这个时候,历史之道德优点就显露出来。它好像一个旁观者,只作记载,不发表什么意见,一切留给后人自行领悟。

    如此,因果不沾,方才有成道之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