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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后李晶晶和方成虎就等不及的跟着陆蒙临来到办公室,一坐下后就准备挥斥方遵为陆蒙临指点迷津。
陆蒙临摇摇头,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变戏法的又弄了点花生米出来,笑道:“先别急着跟我说你们心里面的恢弘计划,咱们喝点小酒,你们都自我介绍一下,注意,要仔细一点,精确一点”。
两人同时一怔,相互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相视而笑。
方成虎性格豪爽,有北方人的风气,直言不讳开口道:“陆总,我是土生土长的哈尔滨人,毕业于浙大工商,两年前到了上海,开始在产业链拼搏,家里就我一个,独生子”。
李晶晶也跟着笑道:“我是上海人,和成虎是一个学校的同学兼室友,也是独生子,至于工作经历的话和他大致相同”。
陆蒙临点点头,拿出杯子倒满三杯,给两人一人递过去一杯,笑道:“那我就直言不讳了?”。
方成虎豪迈的大手一挥,道:“陆总,直说就是”。
李晶晶也笑着点点头。
眯着脸眯了一口这瓶从冯真伟那讹诈过来的五粮液,酒气很大,度数很高,辣的陆蒙临脸色发红,呼出一口酒气,陆蒙临视线在两人身上来回扫了扫,道:“你们两个之前在产业链倍受派系排挤吧?”。
方成虎和李晶晶相视一眼,一脸迷糊,弄不清楚陆蒙临想要说什么。
相对圆滑的李晶晶笑道:“陆总怎么这么说?”。
陆蒙临挑了下眉,道:“今天我和王爽几乎摆在台面上的干仗你们应该也看到了,那是时候你们做领头羊开始倾向于我时很多之前在大势下顺着王爽的人都一脸果然如此的看着你们,那绝对不是一天两天有恩怨才有的表情”。
对于陆蒙临来说,他需要的人才梯队除了各自拥有别人无法拥有的专长外,还要拥有被陆蒙临告诫自己无数遍的团结和绝对的忠诚,当然,这种东西不是一天就能建立起来的,而是需要在长时间的交往沉淀和拿出一切实际性的东西来征服他们才能获得,李晶晶到现在为止都对他抱有适当的不信任他能够理解,所以他愿意给他们时间来适应这个过程,毕竟认识才不到半天,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信任全部托付给一个陌生人,何况是个小p孩。
方成虎瞪了眼李晶晶,他一直都看不惯李晶晶做事风格的拖泥带水,见此时李晶晶还在犹豫什么就直接拦在前面道:“陆总,我们的确和王爽那老王八蛋不对眼,因为很多次公司决策我们具有建设性意见都被否决,理由就他~妈的是我们资历浅薄,还需多多积累经验才能在会议室里有决策权,他~妈~的,什么玩意”。
李晶晶看了眼义愤填膺的方成虎叹了口气。
方成虎瞪了坐在旁边的李晶晶一眼,一发不可收拾怒道:“我早就看不惯他的作威作福。。。”。
“所以你们就开始跟他们对着干,以至于到如今被排挤到最角落只拿工资没事干,你们是有野心和理想的人,工资对你们来说少一点或许没关系,但是如果在做事上忽略了你们却是你们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陆蒙临突然打断他的话,一脸玩味笑容,其实他早已经拿捏住这两个人的脾性,方成虎大大咧咧,李晶晶具备上海人典型的滴水不漏,只要处理方式小心点,不是不能驾驭。
两人呆呆的看着陆蒙临,垂下头下同时叹气。
陆蒙临看着两人,拿起酒杯又喝一杯,眯起眼睛,道:“今天我在会议室说的话没有任何水份,我拥有鸿基总部的一支骨干团队,但没领头人,都是只讲技术的工程师,让他们干活可以,但若要决策这决策那他们办不到”。
显然这个话题对于李晶晶来说他更敢兴趣,眼睛一亮,他急忙道:“都具备什么样的资质?”。
陆蒙临眨眨眼,笑道:“学历大概都是博士生,也有野路子打拼上来的猛人,上海棚湾高级别墅区就是他们设计和监工”。
李晶晶一脸商家神色,有点激动,他连忙又道:“为你卖命能有多大的舞台,也就是说我们能做什么?”。
陆蒙临再喝一杯,反过来问道:“我能相信自己不养出白眼狼来吗?”。
李晶晶咧开嘴,第一次在陆蒙临面前哈哈大笑,道:“能让从鸿基那座纪律严谨到令人乍舌的机构人帮你干活,你还能害怕自己手下出那么一两个白眼狼,况且,我是军人世家的子弟”。
陆蒙临把手撑在台面上,道:“鸿基旗下月牙地产ceo做总策划,你们为副手,拥有调派任何一个专员的权利,够不够?”。
李晶晶一怔,恍惚了一下,最后眉开眼笑,笃定道:“成”。
一旁懒的去参合两人暗藏玄机见针插缝对话的方成虎抬起头,嘴巴里还在咀嚼着花生米,眼睛出人意料的炯炯有神,道:“成了?”。
陆蒙临闭上眸子,靠在老板椅上,轻吁一声,道:“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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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陆蒙临自己出去找了家烧烤店点了瓶啤酒,吃饱了喝足了就随便晃悠。苏州好,不仅仅是指它有园林有假山,也不是特指它曾经拥有唐伯虎式文人骚客,而是它真正适合现在化人类生活。比上海喧哗,却独具苏州所特有的小桥流水,有江南婉约苏州女子的韵味,虽然说如今苏州本土已经不在盛产玲珑锦秀长袖善舞,但那份味道,却始终保留了下来。
比起苏州还有偶尔的车水马龙,儿时少年时在大别山混迹的陆蒙临肯定算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有时大别山里几个小时的守候只为了和一只野山跳较真,这中间的多枯燥无味只有陆蒙临自己清楚,往往就是躲在杂草丛里纹丝不动到腿酸,那一下午的时间或许也只有和山跳后面关头的斗智才算热血和不乏味。
陆蒙临经常把被沙龙咬的遍体鳞伤几乎连头都不知道哪去的山跳扔在镇上乞丐王三家门口,这时偌大的陆镇人都说是傻子的王三肯定会咧开嘴口水流一地朝他嘿嘿傻笑,其实陆蒙知道王三不傻,傻的话就不敢把欺负过他的镇上一个恶霸家里的大锅都砸了,还特么缺德的往人家米缸里撒尿。
陆蒙临只知道王三是在他八岁那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陆镇,村长看他可怜就给了他一间别人废弃的茅草房子落脚。他当时就浑身邋遢,那么大的人还老流鼻涕,被小孩欺负时他都会傻呵呵的笑,大人们都说他是傻子,当他面时也这么说,可他只会傻乐呵。傻子心地很善良,如果有人家忙时打稻子人手不够的时候他都会去主动帮忙,每次都忙完了一声不吭的走人,主人家送去饭菜他都会拿出自己破旧但干净的碗盛下来,似乎怕弄脏别人的碗筷,这家伙极奇怪,别人给饭就吃可若是别人给他钱他肯定会死活不要,每当这时候陆蒙临都会哀其不争怒其不备的骂他傻帽子,此时他又会抬起那张黑糊糊的脸,流着满嘴口水朝着他憨笑。
整个陆镇的人看到王三的都是那张傻呵呵的模样,只有陆蒙临在一次机缘巧合下见识过另一个王三。
十三岁那年,有一天放学后陆蒙临习惯性的去王三家转一圈看看这犊子在做什么,走到他家门口时怎么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小爷爷却从王三家走了出来,当时还怒气冲冲,可把他吓坏了,等小爷爷走远后他连忙跑进草房子里,看到王三抱着一个罐子在那哭,神情呆滞,被艰苦岁月雕刻的满目疮痍的脸布满泪水,乱糟糟的一堆头发上还有稻草,衣服上也有明显的脚印。感觉到有人来,才缓缓抬起头。
陆蒙临那时看到那张平时被污垢遮满的脸初露如山真面目,鼻梁和上嘴唇中间有一个圆形凹进去的疤痕,面积几乎爬满整个人中,抱着罐子的胳膊一块块肌肉凹凸有致,原先在破旧大衣下看上去不壮实的身躯也从胸口出窥视到两块硕大的胸肌,陆蒙临睁大眼愣住。
王三看见陆蒙临后没有像以前一样咧开嘴傻笑,而是一脸与他驴唇不对马嘴的肃穆。
后来王三就跟陆蒙临讲了一个故事,稀拉平常却包含了一个男人该有的骨气。
那天之后他仍旧每天傻呵呵的笑,陆蒙临也每天都怒骂。
只是陆蒙临知道,那个镇子里傻乎乎的王三再也不是从前的王三,他的原名叫王孤息,看上去要有三十岁的他其实才26,陕西一个山疙瘩里长大,全家死绝,那罐子里,就是和他相依为命十几年疯癫师傅的骨灰。
陆蒙临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他道:“三婶,我是蒙临,麻烦你叫你们家隔壁茅草房子里的王三接个电话,我等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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