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神火眼的修炼主要就是一早一晚,早起的时候,对着初升的太阳,采集那第一抹阳光,当然这还不算是太阳真火,需要不断地采集,然后再眼睛中精炼成太阳真火,至于太阴真火就比较难采集一些了。
虽然每天月亮都会出来,云浩也能采集那月光,从而提炼里面的精华,但是月光中最精华的还是每月月圆那一天的月光,这就是太阴真火难的地方,因为它每个月只有一回,数量太少了一些。
修炼阴阳真火眼,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这阴阳二字,阴阳平衡才是安全快速修炼好此项神通的关键,当然这很不容易做到,因为太阳真火每天都可以从初升的太阳光中获取,而太阴真火就差了很多,这样长时间一来,就很容易出现阴阳不平衡的情况,这是在修炼中急需要注意的。
每一样神通的修炼都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困难极多,云浩足足耗费了整整一年时间才算是入门了,但是想要炼成却是用了十余年的时间,要不是需要刻意控制阴阳的平衡,说不定六七年就能练成了。
十余年之后,云浩的走出了彩瘴密布的区域,这一次出来,他可是靠着双腿走出来的,甚至就连避毒丹都没有服用一粒,当然不是他不怕彩瘴了,而是他使用了另一种方法走出了彩瘴,这就是使用他刚练成的阴阳神火眼。
阴阳神火眼一旦施展出来,一边是太阳真火,一边是太阴真火,这两样世间稀罕之火,几乎是可破除大部分的灵器和幻术及这些迷烟障气之类的东西,每每使用,都能收到奇效的。
这些彩瘴虽然厉害,并且数量极多,但是在云浩阴阳神火眼齐开的效果之下,凡是被两种真火扫中的彩瘴,纷纷就此消失,于是在密布的彩瘴中,就好像开通了一个通道一样,让云浩直直的走了出来。
云浩在彩瘴中修炼的这些年,一直没有乱走,那一只血色湖中的怪兽也没有出现过,但是云浩总感觉那家伙很危险,有自知之明的他,可不愿意主动寻找那怪兽的晦气,说不定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彩瘴外面是一座山脉,天妖州上面别的不多,就属山多了,这也正合适那些花草精怪和妖兽生存,说老实话,那些占山为王的妖怪山大王还是很多的,假如云浩多多在这些山脉中行走的话,结果也不下于另一部西天取经了。
在天妖州上,云浩几乎是两眼一抹黑,现在也不知道往哪里走可以到达天妖州上的大城池,现在只能凭着感觉随便走了,走到哪里算哪里。
以云浩现在的修为和几个神通,倒也不惧这天妖州上一般的妖修,除非是那些实力特别变态的,或是大成期修为的老家伙们,换了之前追赶他的那个六耳猿老家伙,他现在还是很有信心一战的,起码不会输。
合体期的修为,可以让云浩更好的与天地相融合,所以别看他现在不是飞剑之类的飞行灵器,但是他的飞行速度也是很快的,这可是他一般的飞行速度,可不是五行遁术之类的,就这简单的飞行速度已经是让人眼前一花,刷的一下就过去了,换了分神期的修士,驾着飞剑全力也是追赶不上的。
前面百里之外的山脉,眨眼间就到了,云浩的神识随意一扫,就发现附近有不少妖兽,但是化成人形的妖修没有,可能是靠近彩瘴的缘故,这里的资源很少,甚至灵气也很匮乏,就在刚才他的神识那么一扫的情况下,让很多妖兽害怕的瑟瑟发抖,全部趴在地上,不敢乱跑。
云浩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速度不减,不消片刻就是千里之外了,这时他的神情一振,因为他感到了前面的山头上传来一阵灵气的波动,好像还是很强烈,应该是在斗法之类的。
果然,在云浩翻过山头之后,就看到两个化形之后的妖修在大打出手,看样子应该是生死搏斗,出手极狠,招招要命。
云浩身子一闪,在两个妖修发现之前,闪到了一颗巨石后面,敛息看起热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云浩才不会介入要修之间的争斗,他们的死活与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
这两个妖修化形的比较彻底,看不出来他的本体是什么动物,实力均是不低,一个分身初期,一个看看到达分神中期的修为。
妖修士大多自己靠天赋修炼,没有系统的修炼功法,更没有什么炼丹炼器之类的东西,但凡有一个妖修手里有一两件灵器,基本上都是从人类修士手里的来的,但是有一点,要修的赤手空拳战斗的经验十分丰富,随让它们从小就是在战斗中成长的呢。
云浩的修为高出它们太多,再加上他们一心战斗,就没有发现云浩的身影,这就让云浩来了个渔翁得利。
可能是两个妖修士积怨很深,出手极狠之外,另外它们之间的战斗可能持续时间也不短了,当云浩到来的时候,他们二人已是有了些疲惫的,所以时间不长,就基本上是结束了战斗,这结果出人意料。
修为低的那个当场灭杀了那个修为高的,但是这个妖修也是付出了代价的,受了很重的伤,大口吐出来的都是带着内脏的血块,这种情况没有几年修养,很难恢复的。
另一个妖修士在死亡之后就显出了本体,竟是一只体长三丈以上的灰色巨狼,长相狰狞,另一个妖修士忍着伤势,就要完全烧掉这只巨狼的时候,云浩出手了,他首次使用了定身术,一下子把受伤的妖修定在了当场,半天不得动弹,效果很不错。
云浩在那个妖修士惊骇的眼神中,把地上的巨狼收了起来,这大家伙全身都是宝,回到人类聚集的地方,可是值不少晶石的,甚至体内的妖婴也是炼丹的极品材料,平时十分难得的,虽然云浩不缺晶石,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