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二点钟的中远市到处闪烁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看起来一片繁华。
但是大街上却没有多少人,因为天空中由远而近隐隐传来一阵阵闷响,街道上刮起了一阵阵大风,空气也变得闷热湿润起来。
没多久划破夜空的明亮闪电也如期而至,眼看就要迎来一阵大暴雨了。
中远市早间天气预报也报道过今夜会有暴雨。所以,今夜的市区才会那么冷清,凡是能回家的人都早早的就回家去了。
在中远市市区不远的一个城中村的一间出租屋里,不太明亮的灯光下,一个脸上有道刀疤,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正对着一个身材干瘦,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说着什么。
“小马,今天用咱们的行话来说正是月黑风高,便宜下手之时,所以你今晚上就不要偷懒了,好好给我再干一票,再不干咱们可就揭不开锅了”。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黑糊糊的窗外没有出声,看样子是有些不想出动。
“你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赶紧的行动,别找不自在,嗯”。中年男人说最后一句话时双眼里闪动着凶光,语气中带着威胁。
年轻人暗自叹息一声,无声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中年男人哈哈一笑,拍了年轻人肩头一下,“这就对了,你说我供你吃穿这么多年,你为我出点力也是应该的吗。”
中年男人说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丽华苑小区知道吧?今天你就去那里干活,听说那里住的每一家可都是百万富翁,好好干,今晚上我可就等你的好消息了啊”。
中年男人说完话,径直走到屋子中间唯一的一张桌子边坐下,弯腰从桌子下拿出一瓶啤酒,用牙咬开,自得自乐的就着桌子上放的一袋花生米喝开了。
年轻人还是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也不管中年人在干什么,自己从屋子靠窗户的一张床下拿出了一个小黑包。
小黑包两头有两个像腰带一样的带子,看样子正是可以绑在腰间的那种普通腰包,年轻人缓缓拉开腰包的拉链,检查起腰包里的东西。
不大的腰包里,只装了几样东西,一副皮的霹雳手套,一大串各种各样的钥匙,大致一看足有二三十把之多,另外就是几把大小不一的螺丝刀和扳手。
年轻人拿出皮手套麻利的戴在手上,正眼也没看一眼正喝得高兴得中年人,拉开门就走了出去。此时,天空中已经有些雨滴撒落下来了。
年轻人没有骑停在门口的那辆昨天还是别人的山地自行车,迈着不缓不急的步子慢慢的隐入了漆黑的夜色中。
丽华苑小区是去年才盖好的高档小区,小区里除了十几栋高层建筑外,另外还有十栋小别墅,这里每平米的房价在两万元以上,一般家庭还真是在这里买不起的。
丽华苑小区离这位年轻人所住的地方不算远,步行也就半个小时,所以年轻人也就这么懒懒散散的冒着逐渐变大的雨走到了小区墙外。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小区围墙,然后身子往下微微一蹲,之后快速的往上一穿,双手扒住了小区不算低的围墙,再然后身子轻巧的翻身而进。
看样子动作很熟练,应该经常做这一类型的运动。
年轻人躲在一处小区灯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双眼四处快速的扫了几眼。
高档小区里都会在各个地段装有监控探头,年轻人经验很是老道,只是这么简单的扫了几眼,就大致知道了附近几个监控的位置,自然也就知道如何避开这些监控了。
很快,年轻人就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小区内一栋高层西面四楼的一户人家,选这户人家的原因,一是楼层还不算太高,凭他的身手爬上去不费劲。
第二个原因,也就是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户人家的窗户是半掩着的,最便于进入了。还有一个原因房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说明要么没人,要么早就睡了。
说到这里,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猜到本书主角的职业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小偷。一个有七年经历的老手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架不住入行早啊。
年轻人名字叫马浩宇,据说是他那没见的面的老子给他起的,看这名字起的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马浩宇今年刚满二十岁,从懂事以来就在社会福利院长大,没见过亲爹亲娘,八岁那年他被一户人家领养了。
领养他的那对夫妇结婚近十年了还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所以就到福利院领养了马浩宇,一开始他们对马浩宇还是不错的。
一直到第二年,那对夫妇突然怀上了自家的孩子,由此可想而知对于不是亲生的马浩宇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马浩宇于是毅然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家,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娃娃流落街头,吃得苦有多少,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捡过破烂,睡过下水道,替人洗车,给人望风,打过架,偷过东西,甚至被人打的半死都有过,劳教所都不知进了几回了。
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了刀疤,也就是他现在的干爹,刀疤是一个惯偷,他正是看中了马浩宇的机灵劲,想把他当成偷盗工具来使用,所以才收留他的。
刀疤系统的教马浩宇学习了各种偷盗的方法,几个月后,马浩宇就开始了替刀疤偷盗赚钱的生涯,一直到现在,足足七年有余了。
说老实话,对于这种生活,马浩宇早就过够了,他也厌烦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他想过一种正常人平平淡淡的日子。
前些日子,马浩宇就曾想过,再过一两个月,等自己存折里的钱攒够了五千,就离开这个城市,到一个刀疤找不到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当然,他攒的那点钱是刀疤不知道的,不然早就被收走了,要知道刀疤不仅嗜赌如命,而且还沾有毒瘾,花钱如流水,有多少钱都不够他糟蹋的。
就因为这样,外面下着这么大的暴雨,刀疤还要着马浩宇出来偷东西,再不偷些钱回去,刀疤明天的毒资就不知道从哪出了,这一点马浩宇是知道的,所以他才会有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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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越下越大,雷声轰鸣,不时闪电划破夜空,这时的小区里一道身影贴着楼壁,缓慢的往上爬去,雨水使得墙壁有些滑手,马浩宇费了平时两倍的功夫才爬到了预订的目标窗外。
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一只手扒住窗台,一只手轻轻地推开了半掩的窗户。然后,双手一用力,马浩宇轻巧的翻身进屋。
开窗户的这一间是厨房,把身子伏在地面上的马浩宇屏住呼吸,仔细的听了听,没有听见人的呼吸声,这样百分之八十可以判断这家里没人。
但是经验丰富的他,生性又比较谨慎,悄悄的又爬在几个卧室门外仔细听了一下,确定没有人了,他才放开了手脚,屋里屋外的翻找起来。
马浩宇作为新时代的小偷,他有自己的做事准则,比如说进房间后翻东西这一条,他不会乱翻,不会把人家的东西搞得四处乱扔。
这样的好处是,就算主人家回到了家里,只要不动钱,那他根本就不会看出家里曾今被小偷光顾过。
还有一项,马浩宇只找钱和首饰,什么存折账本,国债基金,电脑手机等等他都不会去动。所以,很多失盗的人家往往在被盗很久以后才会发觉,等那时再报警,为时已晚了。
因此,这面多年来,马浩宇一直没有失手被抓过,这是他引以为豪的业绩。
没多会功夫马浩宇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叠厚厚的百元大钞,据他自己估计约有两万左右,想来也够刀疤挥霍一阵子的了。
马浩宇又四下看了看,没有遗漏的地方,也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便又翻身从窗户爬了出去。
房门是不敢走的,像这样的小区,就连每个单元楼道里都是安有监控的,这一点马浩宇见过很多,所以他才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是以只能再费劲点爬下去了。
爬上来比较容易,但是往下爬可就难了,尤其是还下着暴雨,就算四楼不高,可以是能摔死人得,不由得马浩宇不小心。
正当马浩宇爬到三楼与四楼的交接处的时候,一声炸雷在他头上不远处响起,随之一道不太粗的闪电击在了十几楼处的一个外接阳台上。
马浩宇被这一道炸雷吓了一跳,正常反应似的抬头往上望去,马上他就被吓呆了,因为一个黑影正笔直的从天而降,从外形看,貌似一个大花盆。
“嘭”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又是一声尖利的惨叫,花盆正好砸在了马浩宇扬起的脸上,当然也就把他从四楼硬生生的砸在了高层下的水泥地面上。
马浩宇在花盆砸在脸上那一瞬间就已经没什么反应了,后来摔在坚硬地面上他就更没什么感觉了。
其实,就算一个正常人有所准备的从这个高度往下跳,十有会变成残疾或者瘫痪,像他这种仰面似的摔下来,全身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身体与地面亲密接触,不死就不正常了。
马浩宇渐渐有了一丝感觉,只觉的自己全身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刮跑似的,他疑惑的睁开眼睛,“刚刚我不是从四楼掉下来了么,怎么感觉不到疼痛呢?”
正当他不解的时候,猛然看见了自己脚下躺着一具尸体,一脸的鲜血,面目模糊,惨不忍睹,看尸体身上的衣服,可不就是他自己吗。
“那,那不是我吗?我死了吗?那我现在又算什么?”马浩宇一脸惊恐的上下打量自己,只见自己现在双脚离地三四尺左右,飘在空中,身子也是若隐若现的,好像随时要消失一样。
“鬼”。这是马浩宇见到自己现在的状况之后,脑子里不由自主的冒出来的一个字。
还没等马浩宇产生第二个念头,忽然在他头顶处出现一个一米见方的黑洞,一股吸力拉扯着他的灵魂往黑洞里投入,这股吸力是他无法抗拒的。
在马浩宇被这股神秘的黑洞吸进去的那一瞬间,他唯一来得及留下的念头就是:“草,老子还是处男呢,就这么挂了啊。”
(以上爬楼的动作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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